- A+
据报道,2021年9月1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21〕1298号),围绕源头减量、回收利用、垃圾处理三个方面做文章,全文见文末。
1、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
2、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
3、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
4、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
三、如何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?
1、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
2、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
3、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
四、具体如何组织实施?
1、加强统筹协调,落实部门责任
2、加强属地管理,压实地方责任

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,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管局、林草局、铁路局、民航局、邮政局、药监局、乡村振兴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厅(局):
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,推动“十四五”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,我们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督促指导电子商务、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。(商务部、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发布绿色包装产品推荐目录,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,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,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。(国家邮政局、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。(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快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。(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)
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,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。在机关所属接待、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。(国管局牵头负责)
加强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,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,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,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。(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管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。
充分考虑竹木制品、纸制品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,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。(市场监管总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,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。(科技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健全标准体系,出台生物降解塑料标准,规范应用领域,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。(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)
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,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,降低应用成本。(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,引导产业合理布局,防止产能盲目扩张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。(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)
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,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、伪标等行为,规范行业秩序。(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)
5.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。
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转运和处置体系,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,加强日常监督,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。根据当地实际,统筹县、乡镇、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,合理选择收集、转运和处置模式。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,继续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,推广标准地膜应用,推动机械化捡拾、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。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。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、农业生产服务组织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、渔网渔具、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。(农业农村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)
6.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。
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,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,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,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、规范化、清洁化发展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,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,防止二次污染。(生态环境部负责)
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,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,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、高附加值利用。(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7.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。
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,支持各地尽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,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,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;支持人口稀疏、垃圾产生量少、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的地区,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,或经技术评估论证后,开展分散式、小型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;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。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,提升运营管理水平,规范日常作业,禁止随意倾倒、堆存生活垃圾,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、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,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依法打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的行为。(交通运输部牵头负责)
确保船舶生活垃圾港口接收设施正常运行,推动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,落实船舶生活垃圾接收、转运、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,完善船舶生活垃圾“船-港-城”全过程衔接和协作,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。(交通运输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
9.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。
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,增加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,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,及时清扫收集景区塑料垃圾。倡导文明旅游,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,对随意丢弃饮料瓶、包装袋、湿巾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,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。将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体系。(文化和旅游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0.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。
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,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内容,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,对散落在村庄房前屋后、河塘沟渠、田间地头、巷道公路等地的露天塑料垃圾进行清理,推动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。通过“门前三包”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、清洁指挥长、村庄保洁员公益岗位等,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。(农业农村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)
国家发展改革委
生 态 环 境 部
2021年9月8日
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zcfb/tz/202109/t20210915_1296580.html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》答记者问
政策解读之一
开展全链条治理 筑牢塑料污染防治的坚固堤坝
张德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副研究员、副处长
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jd/jd/202109/t20210915_1296640.html
政策解读之二
强化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多措并举守护绿水青山
王学军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
政策解读之三
大力发展再生塑料行业 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
王永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秘书长
政策解读之四
科学认识可降解塑料等塑料替代产品 引导相关产业有序发展
翁云宣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、北京工商大学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院长/教授
https://www.ndrc.gov.cn/xxgk/jd/jd/202109/t20210915_1296639.html
- 我的微信
-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
-
- 我的微信公众号
-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
-